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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可建立购物发票档案

1999-07-05 来源:光明日报 马绪超 我有话说

我是一个档案工作者,也许由于工作的关系,我非常重视家庭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妻子、儿子和我都有自己的档案卷宗自然不用说,我还为家庭财物建立了档案。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日用消费品和耐用消费品相继进入家庭,这些商品的购物发票、保修单、说明书、使用维修、零部件更换、产品更新换代等情况,我都分门别类整理归档。

发票是产品保修、维修、更换以及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时的重要凭证,有着其它证据无法替代的证明效力。我国民事诉讼中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向法院起诉时,如果拿不出证据证明谁是侵害者,人民法院经调查未收集到证据时,消费者就要败诉。有的消费者对小小发票不屑一顾,拿到后随手一扔,或与其它东西乱放在一起,一旦想起有用时,却无处寻找;有的消费者购物时为了减少麻烦,或者对发票的作用缺乏认识,根本就不要发票;也有的经营者出于坑蒙拐骗的非法目的,以各种理由不开具发票,口头承诺、保证,消费者往往信以为真,不再索要。这样,一旦发现问题找上门时,经营者往往以这个产品不是我卖的,这不是我厂生产的,或说消费者使用不当,或说已超过保修期限等理由,百般抵赖,拒不负责,如果消费者拿不出证据来,结果只能是哑巴吃黄连。

购物发票关系着消费者的切身利益,那么如何管好用好发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首先要强化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当经营者以某种理由不出具发票时,消费者可依法索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其次是拿到发票后,要审查主要项目是否载明,发票内容一般应包括客户名称、购货日期、产品名称、型号、产品编号、数量、价款等,发票上还必须有经营者加盖的公章或私章,注明相关“三包”内容。消费者拿回发票一定要注意集中保存,不能乱扔乱放。

发票存档管理可以根据家庭情况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一般家庭可设立一个专门的抽屉或使用专业档案盒,将发票及保修单、说明书等分门别类存放,使之查找方便、利用方便。对于日用消费品和耐用消费品的购物发票应当分开保管,由于两者“三包”时间长短不同,发票的保存时间相应的也有差别。对发票保管的期限,可依据“三包”时间长短定期进行鉴定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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